教师行为规范
一、工作行为规范
1. 精心备课,写好教案;科学讲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切忌照本宣科;耐心辅导,诲人不倦;认真批阅作业,填好教学文件。
2. 精通本课程知识,掌握本专业学科系统理论及实践技能;注重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改革、第二课堂活动;钻研教材和大纲,精钻技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采用启发式,废止注入式。使用先进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教学,板书工整,内容精确、注重教学效果。
4. 教学计划应符合学校要求,不随意增删内容;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缺课,不占用学生自习、复习考试时间,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
5. 考试命题不泄密,监考不循私,阅卷公平,不给人情印象分。
6. 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善于鼓励学生,欣赏学生,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切忌态度粗暴或漫不经心。
7. 爱护、关心学生,不歧视差生,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虚心听取学生评教意见,教学相长。
8. 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泄私愤。
9. 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规范,教师要采用普通话教学,不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
10. 新老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育质量。
二、生活行为规范
1. 爱国爱校,不搞个人崇拜和宗教迷信活动,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校格和人格的事。
2. 讲文明,不在无烟区抽烟,谈吐文雅,用语文明礼貌。穿着清洁,朴素。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不化浓妆、不佩戴夸张首饰,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烫奇异发型。
3. 自尊自爱,守信守时,同事之间谦恭礼让,团结互助,主动关心帮助他人,
发生矛盾主动交换意见,多做自我批评。
4. 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珍惜声誉,为人师表。敢于批评和制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5. 尊老爱幼,保护弱势群体,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