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根据学院中青年教师培训要求和《关于开展“烛光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每名参加“烛光工程”的教师都要根据帮扶对象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确定帮扶的内容、形式及进度。参加“青蓝工程”35岁以下的教师在学院“青蓝工程”专题网站按照要求进行提交并考核;自愿参加“烛光工程”的教师直接交至学生处。
时间截止11月3日20:00,请各位教师按照要求进行提交。
特此通知。
中青年教师培训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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