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职院人〔2013〕9号
关于对学院中层干部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地了解自2012年11月学院机构和人事干部改革以来聘任的中层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履职情况的表现,保证选人用人质量,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三次院务会会议纪要》(运职院纪要[2013]12号)文件精神,现将对中层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评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本次考核在院务会领导下,由人事处牵头,各分管院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考评对象
学院自2012年11月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以来聘任的中层干部,包括各部门正副职(含助理)干部。
三、考核内容
对考核对象在新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评议标准可参照《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干部考核测评标准》(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考核采取“个人总结汇报、分管领导评议、院务会审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具体安排
1.被考核对象填写考评表。2013年12月1日—7日,被考核对象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评表》。履职情况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在一年任职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部门、岗位职责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要求内容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字数在1000字左右。
2.考核评定。2013年12月8日—12日,考核对象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并递交《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评表》,分管院领导在听取本人汇报和审阅个人履职考评表所总结内容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进行初评,填写考评鉴定及初评等级后,于13日前将考评表交人事处。
3.审定考核结果并反馈。2013年12月14日前人事处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后,交院务会确定最终考评结果。2013年12月15日前由分管院领导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及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使用、调整及晋升的参考依据。
附件:
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干部考核测评标准》
2.《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评表》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3日
(共印33份)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