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假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行政及教辅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放假,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轮休方案经分管院长和院长批准,交人事处备案后方可执行,轮休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中层以上干部不参与轮休,如确有事,向分管院长和院长请假。
二、各分管院长及部门负责人要对假期工作做好安排,并于7月15日17: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三、假期实行五天工作制。
四、假期签到由人事处负责,签到时间:上午8:30前、下午15:30前,办公室协助人事处检查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