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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2-02-2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点击:

                                                  晋教办[2012]3号 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报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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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 
 

                                         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工作要点 
      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两会”要求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深化改革、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 认真贯彻第二十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高校党建工作。做好迎接十八大召开的各项工作和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请省委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着手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2. 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三晋先锋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群众评议,总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3.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标准化建设。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建设。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成立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加强大学生校园文化建设,评选产生一批优秀校园文化成果。召开第十一届高校社科部主任论坛。 
      4. 坚持依法治教。 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启动高校章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5. 加强教育督导和督查。 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建立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督导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及中小学校年度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健全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实施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继续实施对县级教研室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督导评估验收。开展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常态化督查和国家课程开设以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等情况的专项检查。 
      6. 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报请省政府出台《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校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落实食品卫生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治理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完善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教育改革良好环境。 
      7. 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符合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继续做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力度。 
      二、 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8. 确保16%目标如期实现。 深入贯彻《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6%。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提高普通高校财政生均拨款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9.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全省教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95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做好我省承担的三个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 
      10.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落实新《高考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继续完善高考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方式改革、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等改革顺利实施。完成标准化考场建设。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省(区、市)组织试点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和高考报名工作。完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志愿填报和生源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工作。完善普通中专招生体制,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1.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做好高校设置准备工作,争取新增1-2所本科高校。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完善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学校年检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推进独立学院做好过渡期工作。 
      12. 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配合教育部实施《留学中国计划》,积极做好来晋留学生工作。争取省政府设立“来晋留学生奖学金”,扩大来晋留学生规模、层次和比例。鼓励和支持高校与科研、教学实力强的国外高校建立新的校际关系,推动国际间高层次教育交流与合作。以建设海外孔子学院为龙头,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力度。 
      13. 做好高校后勤工作。 验收一批标准化公寓和食堂。做好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指导高校做好公寓用品和饮食物资的集中采购。加强对高校后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4.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HT]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并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制定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创新德育方式,指导德育示范校开展德育工作创新实践研究。规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推广送教下乡活动。 
      15.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制定《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意见》,鼓励高中学校改革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筹备召开全省高中教育工作会议,推出一批不同办学模式高中学校的典型。 
      16.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探索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的开展。深化大中小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丰富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学生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加强督查,确保《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落实。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针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保护好学生视力。筹备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国防教育。 
      17. 全面加强艺术教育。 认真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筹备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组织好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18. 加强社会语言文字工作。 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运城、临汾、大同、吕梁四个二类城市达标评估任务和部分县、区三类城市评估工作。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广泛开展“中华诵·经典诵写讲”活动和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四、 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9. 加强幼儿园建设。 新建或改扩建2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建设一所,合格一所。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利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增设附属幼儿园,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20. 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山西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制定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对达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县(市、区)进行试评估。 
      五、 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1.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有30个左右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力争有45个左右的县(市、区)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22.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督促各地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均衡编班、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进一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总结晋中市、朔城区等地的经验,推进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改革。 
      23. 组织实施好农村初中学校的学生生活设施建设。[HT]启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做好集中连片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 
      24. 实施农村教师队伍水平提升工程,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内交流。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管理。举行教师节庆祝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 
      25.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以“国培计划”为引领,扩大“省培计划”实施范围,启动山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加大送培下乡力度。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开设骨干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继续抓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
      六、 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全覆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26. 完善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全覆盖,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启动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 
      27.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四项建设。 继续推进农村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扩大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成果,做好国家级中职改革示范校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组织项目学校开展中期汇报交流和年度报告。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评审工作。制定新的五年中职师资队伍培训计划,鼓励专业课教师和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 
      28. 稳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拓宽招生范围,确保完成24万人招生任务。做好“送教下乡”、“送教下矿”工作。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职业学院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组建一批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9.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我省终身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农村新型农民培训计划。继续开展扫盲工作。加强职工教育基地建设,做好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建立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试点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课件教学,推进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 
      七、 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30. 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的对接。继续组织实施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遴选建设工作,遴选一批特色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加强国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本科教学评估规划,配合教育部做好运城学院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建立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和质量年报制度。 
      31. 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狠抓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制定本科专业建设管理意见。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开展本科课堂教学专项检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加强高职院校国家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 
      32. 加强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推进山西大学省部共建和太原理工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做好太原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组织实施高校优势和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国内领先、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支持对山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省重点学科,引领、辐射、带动其他学科发展,提高山西高校重点学科整体水平。做好长治医学院特殊人才专业学位培养项目建设单位的准备工作。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科自身核心竞争力。 
      33.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继续开展优秀导师评选和启动“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重点支持100项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评选优秀博、硕士论文。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继续加强创新中心、培养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和学风建设。 
      34. 推进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围绕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承担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产生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做好国家、部委以及省有关部门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遴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财政厅配合,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山西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结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组织新一轮省部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成果转化。加强高校信息化建设,推进高校数字图书馆和精品课程互联互通。 
      35. 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组织和评选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建设,继续遴选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组织申报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做好我省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进高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和绩效考核工作。 
      36. 加快高校新校区建设。 入驻高校3月进入全面施工建设阶段,秋季各学校都有一个年级以上的学生入住,年底8所高校基本建成。 
      八、 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37. 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基本完成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清理规范。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政策,逐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8.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编班、学生作息时间、补课、征订教学用书等工作。按照“三限”要求,严格控制高中招生规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做好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和函授站年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和学业证书制度。 
      39. 深入实施“助困保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下大力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40. 加强特殊教育工作。 与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由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41. 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继续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我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认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创业教育工作的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42. 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认真组织完成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招生考试信息标准化及管理制度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违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 
     43. 加强教育厅机关建设。 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厅机关职能转变,坚持和完善教育厅厅领导联系地市、高校和处室联系县区工作制度。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保密和档案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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